审计关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职能弱化问题
时间:2009-12-24 11:23:29 | 信息来源:
审计关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职能弱化问题
东海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许多单位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与内部会计监督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无效,会计监督弱化,职能作用没有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账务处理业务流程中的监督缺失,内部控制执行不力。一笔交易业务从原始凭证开始到记账凭证、再到记入明细账、总账,直至在会计报表中披露,一般要经过业务部门审批,会计审核记账,会计主管多次审核,稽核部门多次复核。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这个过程的会计监督形同虚设,给违纪违法行为有可乘之机。
二是不相容职务未相互分离,无法互相制约、监督。《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审计发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不相容职位未分离,一个人“统揽”整个会计事项,不相容的职责无法相互制约。
三是会计人员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认识有编差,造成监督职能难以正常发挥作用。往往认为,本人的利益与单位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维护单位“利益”就是维护自己“利益”,有的不但不行使监督职能,还想方设法帮助弄虚作假。另外,目前还存在的“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现象,也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东海县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测评,找出会计监督方面存在的缺陷,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同时,对发现的违反会计监督规定的事项,严格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处理,给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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