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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征求意见稿]

时间:2009-12-28 13:16:26 | 信息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计划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在连续审计业务中计划审计工作,并对注册会计师首次承接审计业务作出补充规定。

  第三条 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充分的计划审计工作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具体包括:

  (一)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适当关注重要的审计领域;

  (二)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三)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恰当地组织和管理审计业务,以有效率和效果的方式执行审计业务;

  (四)有助于选择具备相当专业素养和胜任能力的项目组成员应对预期的风险,并有助于向项目组成员分派适当的工作;

  (五)有利于指导和监督项目组成员并复核其工作;

  (六)在适用的情况下,有助于协调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和专家的工作。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计划审计工作,以使审计工作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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